据太原市统计局统计,该市去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2294元,比上年的10680元增加了1614元,增长15.11%,工资额继续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于首位,增长幅度位居第五,比上年前移了一位。
在太原市国民经济20大行业中,在岗职工去年年均工资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24440元,最低的是批发零售业,为8082元,相差2倍多。太原市年均工资比全省平均水平要高出1564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还有3个城市:晋城市11736元,长治市11007元,阳泉市10919元。有7个地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最低的为忻州8007元。
据太原市统计局人口处人士分析,该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又有增加并且在全省保持较高水平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继续趋好,工业生产和效益明显改善,工业利税在去年增长一半以上,财政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为国家增资政策得以兑现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支持和保证。此外,太原地区中央驻晋单位比省内其它地市要多,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也集中于太原,这些单位效益相对较好,其在岗职工工资待遇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我市的人均工资水平。(陈松青、康为民)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