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排第11位

福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排第11位

2004/5/19来源:互联网点击:11729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城调队获悉,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较2002年净增加1024.30元,福州市以人均可支配收入10179.09元,位列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是居民收入超万元的12个城市之一。
  数据显示,福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3年同比增长10.76%,增幅较2002年高出3.76个百分点。同国内其他大中城市居民收入的情况相比,我市居民收入结构中的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偏低,而经营净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为6.5%,个体经营者年人均净收入达15802元,明显高于其他省会城市,反映出福州市个体从业人数较多、城市个私经济相对发达的经济特征;经营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福州列全国第五位,同时,出租房屋得到的租金等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15%,市民年人均从租金、红利等方面得到的收入有321.24元,仅低于深圳、成都、宁波、海口四个城市。不过,目前我市家庭总人口中国有、集体、其他各种经济类型的就业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1%,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仅列第20位,使得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的比重降低。(周元强、王勇)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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