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工月薪不得低于540元

南京:民工月薪不得低于540元

2004/6/1来源:互联网点击:10985
 为配合全国开展的农民工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近日召集了近百家建筑行业负责人召开用工整顿大会,强调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民工不低于540元的最低工资。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安部、工商行政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检 查,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依法组建工会及农民工加入工会情况以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昨天的整顿会上,该市劳动监察的谢副支队长就强调,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不低于540元工资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建筑单位想通想不通都必须要执行。并要求所有参会单位回去后梳理人员,及时补签合同、补办保险。据介绍,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被处以每人每月200元罚款;不按月支付工资或按月支付工资不足最低工资标准540元的,首先补发或补齐工资,并赔偿民工1 5倍的工资收入,另外劳动部门根据其情节进行追加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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