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近日决定,新疆环卫工人每月工资将不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辅有岗位津贴,其中乌鲁木齐市环卫工人月均工资将逐步达到600元以上。
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职业病多、住房条件差是多年以来存在的问题,按照本月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从本月起,新疆各市县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一线环卫工人每人每天发放3元至5元岗位津贴的政策。各级政府确保环卫部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5年内,使环卫工人无房户的住房解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发放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所需经费,从垃圾处置费和有偿服务费,包括门市收费、单位收费、居民垃圾袋装收费、临时摊点收费中列支,不足的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环卫一线职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人均收入较高的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石河子、库尔勒、阿克苏等城市和鄯善、呼图壁、玛纳斯等县城的环卫工人的工资,由现有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600元以上,在其他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的市县,环卫工人的月工资也要逐步达到600元。
与此同时,用工单位还必须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凡是环卫一线岗位录用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同时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舒世荣)
来源:新华网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