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海南省人劳厅获悉,经社会保障部及省政府批准,我省开始调整200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整后,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
根据省人劳厅出台的《海南省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要求,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最高不超过14%,以确保今年全省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在基准线以内;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为零增长或下降,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类企业要根据我省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继续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和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基本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根据2004年我省经济发展完成情况和工资收入分配现状,以及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并结合就业等方面的情况来制定的。
来源:南国都市报